易游云南旅游网获悉:近年来,剑川县先后出台《剑川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剑川县古城保护规划》,对古城进行保护性开发,在保护区0.89平方公里范围内,古城旧貌新颜交相辉映,整个保护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是投资金,稳步推进古城改造。按照“一城两风格、一古一新、交相辉映”的思路和“保护为主,修旧如旧”的原则,投资1500万元完成了“赵藩文化园”及广场项目建设;引进水阁潭片区玉水寨项目,目前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投入4000万元,实施了古城道路、供排水、绿化、路灯、沿街建筑立面整治等基础设施工程,古城的适居性和美化性得到极大提升,同时修复了古城东西南北等各主要街道、伽蓝桥、西门外桥、文魁牌坊和进士牌坊等古城标志性工程,修复了4个名人故居和部分明清古建筑群,编制了《古城水阁潭片区整治规划》,古城保护力度不断夯实。是强机构,确保监管执法到位。专门设立剑川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专职古城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结合该县相关规划对古城范围内的新建筑和修复行为进行严格管控,2012年对21起违规建筑行为进行管控,保护了古城面貌的协调统一。是广宣传,提高古城居民意识。将古城保护与管理的举措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印刷成“致古城居民的一封信”、“致五个社区在职干部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开展古城保护开发问卷调查;组织金华镇社区干部开展白族民居式客栈参观学习是建体系,强化古城保护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情况,对《云南省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重新修订,同时拟定《剑川古城保护和开发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古城保护开发工作的实际可行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