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家有关政策方针的正确指引下,云南省旅游业得以快速、健康发展,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在全国位居前列,旅游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必须清楚地看到,在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各旅行社、各旅游运输企业等旅游经营者在组织游客旅游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源,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越来越大。2008年以来连续发生的“4.18”、“4.25”、“5.31”“6.30”、“8.09”、“9.28”等重(特)大旅游事故造成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特别是“4.25”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凸显了旅游业的高风险,暴露了旅游业安全保障机制的薄弱和抗风险能力的严重不适应性。
云南旅游组合保险是云南省旅游局从推进旅游二次创业,保障旅游企业和游客安全,完善旅游安全保障救援体系角度出发,而特别设计、推行的旅游保险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全国旅行社责任组合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产品;“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附加超赔险(云南地区)”;“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和“其他旅游企业公众责任险”所组合形成的旅游综合保险产品。游客在旅游时选择了正规旅行社且该旅行社购买了“云南旅游组合保险”在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可获得最高100万以内的保险保障。
其特点是:涵盖面广、保障范围宽、专业救援及时,是构建平安游云南的重要安全保障措施。
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的优势
1.集中统一理赔,及时快捷地处理旅游安全保险责任事故; 2.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广,让参保企业经营风险得以充分转移和化解。让游客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管理机构职责明确、专业。“云南途安旅游安全保障救援中心”作为旅游安全保障的专业机构,专注于各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4.更人性化的服务承诺。“有责赔付、无责垫付、负责追偿”,是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的服务精髓。 5.实行“统投统保”,更好地体现了“大数法则”,实现了降低旅游经营成本与提高保险保障及服务水平二者的协调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