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旅游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省旅游局联合召开全省旅游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和安全监管,狠抓基础能力建设,构筑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旅游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会议要求,各地要把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旅游安全的重中之重来抓。旅游管理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旅行社用车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旅行社租用手续不全、安全要求不达标的车辆。交警、运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车辆的运营监管,特别是加强危险路段、拥堵路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行车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和安全管控。旅行社在旅游产品设计、线路安排方面要充分考虑道路复杂、天气多变等影响道路交通的不利因素,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和行程。旅游汽车公司要严格执行交通部门规定,严禁旅游车驾驶员私自承接业务、私自更改线路;充分利用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实施对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动态监控,严防旅游客运车辆超速行驶。导游要认真履行义务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职责,与驾驶员形成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强对旅游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防范。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旅游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督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暗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黄金周、小长假、暑期、雨季、汛期等重点时段的旅游安全监管。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合监管,做好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和信息服务,强化客流高峰、灾害性天气等情况下的限流引导、设施关停等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应急处置和保障体系,认真制定、修订并演练各类旅游应急预案,熟练掌握不同事故的性质定性、等级界定及处置程序,提高事故处置组织协调能力和事故调查认定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