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零负团费”逐渐成为了旅游业的顽疾,以低价招徕旅游者,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深受旅游者唾弃。
,《旅游法》从旅行社、导游以及其他经营者等各个环节明确了旅游市场规则和行为规范。今后一切旅游服务活动,都必须签订合同,对于涉及到购物及其他付费旅游项目,必须经双方提前商议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才可实行。
近年来,“零负团费”逐渐成为了旅游业的顽疾,以低价招徕旅游者,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深受旅游者唾弃。
,《旅游法》从旅行社、导游以及其他经营者等各个环节明确了旅游市场规则和行为规范。今后一切旅游服务活动,都必须签订合同,对于涉及到购物及其他付费旅游项目,必须经双方提前商议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才可实行。